后回我们县城医院服务三年。 直到她博二那年,在网上发了一篇公开信。 说我只在她身上花了几百块,就想绑架她回县城医院服务三年。 她写道: “三年我随便去哪儿赚不到几十万?这几百块的恩情,我还不起吗?” “从今天开始,我不要她的资助,医院我也不会去的。” 我盯着屏幕上那张她晒出来的转账截图。 她截的是我最早转给她的那笔生活费,六百块。 十年来我转给她的学费、房租、实验材料费,加起来四十多万。 我从没让她打欠条。 让她回县城,是因为我联系好了省里的专家带她,攒够临床经验再走,路会更宽。 那篇公开信下,我回复了一句保重。 然后我翻到下...